保险法司法解释全文,应当如何处理保险理赔争议
保险法司法解释全文规定,保险理赔争议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关系下,就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
应当如何解决保险理赔争议
保险法司法解释全文对保险理赔争议的处理作出了如下规定:
1、保险人应当在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赔偿请求后,对赔偿请求进行核实。核实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30日内予以赔偿;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15日内予以拒绝赔偿,并说明理由。
2、保险人在赔偿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保险法、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对保险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保险人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当如何处理保险理赔争议
1、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保险理赔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当事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保险人的理赔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保险理赔争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及时审理,并作出判决。
应当如何预防保险理赔争议
1、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情况。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不正确说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以免影响保险责任的承担。
2、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进行核实。保险人应当对保险标的进行核实,并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果保险人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了重要事实,保险人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人应当及时、足额履行赔偿义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赔偿请求后,及时对赔偿请求进行核实。核实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30日内予以赔偿;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15日内予以拒绝赔偿,并说明理由。保险人应当足额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拖延或者拒不赔偿。
4、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及时向保险人告知有关保险标的事故或损失的情况。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