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故构成?
事故构成是指在职工社会保险条例中对事故构成的规定,包括意外事故、职业病、工伤事故等,是职工社会保险条例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概念之一。
公伤保险对意外事故的构成的规定
意外事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非本人主观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的突然发生的事故,并造成职工身体伤害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内,因上下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岗位,因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公伤保险对职业病的构成的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职业病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制定职业病目录。
公伤保险对工伤事故的构成的规定
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事故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事故。工伤事故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制定工伤事故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