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基金概念解析
国企混改基金,又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是国有独资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本金比例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其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专用投资基金。国企混改基金依托既有政策,以市场化机制运作,是国有资本进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路径之一,也是推动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有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的重要金融工具,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国企混改基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央企、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通过收购、入股、增资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外资的有效结合,推动国有资本退出等特别任务。截至目前,国企混改基金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国务院国资委组织设立的中央层面国企混改基金
包括:国企改革发展引导基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基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基金。国企改革发展引导基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央企、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由国务院国资委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央企混改,通过集中使用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行业整合等方式,支持国有企业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基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央企、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由国务院国资委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用于国有资本退出,支持国有企业优化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基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央企、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由国务院国资委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用于投资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企业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地方政府组织设立的地方层面国企混改基金
包括:省级国企混改基金、市级国企混改基金、县级国企混改基金。省级国企混改基金由省级政府、省级国有企业、省级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省属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由省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省级国企混改,支持省属国企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市级国企混改基金由市级政府、市级国有企业、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由市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市级国企混改,支持市属国企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县级国企混改基金由县级政府、县级国有企业、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县属国有企业依法发起设立,由县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县级国企混改,支持县属国企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央企组织设立的央企层面国企混改基金
包括:中央企业混改基金、中央企业子集团混改基金、中央企业子公司混改基金。中央企业混改基金由央企、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央企依法发起设立,由央企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央企混改,支持央企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中央企业子集团混改基金由中央企业子集团、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央企依法发起设立,由央企子集团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子集团混改,支持子集团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中央企业子公司混改基金由中央企业子公司、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央企依法发起设立,由中央企业子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子公司混改,支持子公司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国有金融机构组织设立的国金层面国企混改基金
包括:国有银行混改基金、国有证券公司混改基金、国有保险公司混改基金。国有银行混改基金由国有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央企依法发起设立,由国有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国有银行混改,支持国有银行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国有证券公司混改基金由国有证券公司、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央企依法发起设立,由国有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国有证券公司混改,支持国有证券公司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国有保险公司混改基金由国有保险公司、国有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央企依法发起设立,由国有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投资于国有保险公司混改,支持国有保险公司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