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设立章程:如何撰写与范本
公益基金设立章程是公益基金会或公益基金管理机构依法设立公益基金时,必须制定的文件。章程规定了公益基金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基金管理、基金使用、财务管理、章程修改和终止等内容。公益基金设立章程的撰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公益基金设立章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益基金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益性原则。公益基金设立章程必须明确规定公益基金的宗旨、业务范围,并确保公益基金的资产和收益用于公益目的。
规范性原则。公益基金设立章程必须对公益基金的组织机构、基金管理、基金使用、财务管理、章程修改和终止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确保章程的条款清晰、具体、可操作。
适应性原则。公益基金设立章程应当根据公益基金的具体情况制定,并随着公益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及时修订。
公益基金设立章程的范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条 总则。规定公益基金的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等基本情况。
第二条 组织机构。规定公益基金的组织机构及其成员的产生、罢免、职责等内容。
第三条 基金管理。规定公益基金的资产来源、基金的保管、使用、收益分配等内容。
第四条 基金使用。规定公益基金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监督机制等内容。
第五条 财务管理。规定公益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等内容。
第六条 章程修改。规定公益基金章程的修改程序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 终止。规定公益基金的终止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第八条 附则。规定公益基金章程的生效日期、解释权等内容。
公益基金设立章程是公益基金会或公益基金管理机构依法设立公益基金时,必须制定的文件。章程规定了公益基金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基金管理、基金使用、财务管理、章程修改和终止等内容。公益基金设立章程的撰写,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公益性原则、规范性原则、适应性原则等原则。公益基金设立章程的范本,应当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基金管理、基金使用、财务管理、章程修改、终止、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