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归税务局管,如何办理?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社保“三定”改革,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稽查、税务服务等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统一管理。因此,社保缴纳的相关事项均由税务局负责办理。
社保缴纳流程
1. 单位缴纳
单位需到税务局办理社保登记,取得社保登记证。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计算缴纳金额,并通过税务系统的网上银行或柜台缴纳。
2. 个人缴纳
个人缴纳社保一般通过两种方式:
委托单位代缴:个人与单位协商委托单位代缴个人社保部分,单位负责统一缴纳。
自行缴纳:个人可通过税务局网上申报平台或柜台办理个人社保缴纳。
缴纳基数和费率
1. 缴纳基数
企业职工的缴纳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参保缴纳基数由本人自选,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
2. 费率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为2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8%,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6%,失业保险费率为2%,工伤保险费率为1%,生育保险费率为0.5%。
办理事项
社保归税务局管后,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社会保险费征缴
社会保险费稽查
社保卡申领和发放
社保待遇核定和发放
社保政策咨询和服务
办理途径
办理社保相关事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
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区仍保留一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