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社保缴纳基数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印发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退役士兵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如下:
缴费基数组成
退役士兵社保缴纳基数由以下部分组成:
当月基本工资
当月津贴补贴(含发放的生活补助费、语言津贴、健康津贴等)
当月绩效工资
其他应纳入社保基数的收入
缴费基数计算公式
退役士兵社保缴纳基数计算公式为:
缴费基数 = (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绩效工资 + 其他应纳入社保基数的收入)x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退役士兵社保缴费比例为个人缴纳部分与单位缴纳部分之和,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19%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10%
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2%
工伤保险:由单位按月工资的0.2%-1.0%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由单位按月工资的0.5%缴纳,个人不缴纳
示例
假设一位退役士兵的基本工资为5000元,津贴补贴为10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其他应纳入社保基数的收入为200元。则其社保缴纳基数为:
(5000 + 1000 + 500 + 200) x (8% + 19% + 2% + 10% + 0.5%) = 2778.57元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下,退役士兵社保缴纳基数会进行调整:
当月工资收入发生变化时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时
退役士兵身份发生变化时(例如转业、退伍等)
退役士兵应及时关注社保缴费基数变化情况,确保社保缴费规范,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