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独交社保,担保金多少?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担保金。
担保金的用途
担保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防止企业拖欠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从担保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担保金的金额
担保金的金额一般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确定。具体公式为:担保金金额 = 上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 × 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 × 缴费比例 × 6
其中,缴费比例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而有所不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6.8%,失业保险为1%,工伤保险为0.5%,生育保险为0.5%。
缴纳担保金的时间和方式
企业应当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缴纳担保金。担保金可以通过现金、转账或者银行汇票的方式缴纳。缴纳担保金后,企业会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担保金收据》。
担保金的退还
当企业不存在拖欠或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时,可以在企业注销或者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申请退还担保金。企业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社会保险担保金退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担保金退还给企业。
注意事项
企业应当注意,担保金不是罚款,而是为了保证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设定的制度。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