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的时效
保险利益时效,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其实际效用,是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的一种督促措施。逾期不请求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不再承担责任。
保险利益有效期多久
保险利益的时效,一般为三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例如,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要求,保险人应当及时履行赔偿责任。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后,保险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时效中断
保险权益的时效,可以因以下原因中断:
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了赔偿请求,或者自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之日起3年内,对赔偿请求作出答复的;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中止,从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过错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事故的损失扩大,保险人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追偿。追偿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由于过错导致的保险事故损失。
时效效力
保险利益的时效,具有以下效力: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在时效期间内向保险人提出或者3年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到保险人答复之日起时效期间届满而保险事故还未发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不再承担责任;
保险人在时效期间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作出答复,时效中断,损失赔偿责任继续存在;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时效期间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或者3年内收到保险人答复后时效期限届满,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则保险人应当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