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法九十二条
保险法九十二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查阅保险合同、保险单,查询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状况和投资状况等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为其提供方便。
## 保险法九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查阅保险合同、保险单,查询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状况和投资状况等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为其提供方便。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权利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查阅保险合同、保险单,查询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状况和投资状况等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为其提供方便。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其他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资料。
## 保险公司的义务
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查阅保险合同、保险单,查询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状况和投资状况等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情况的方便。保险公司还应当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其他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资料。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查阅资料的方式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查阅资料,也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查询资料。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查询资料请求后及时提供资料。
## 保险公司拒绝提供资料的责任
保险公司拒绝提供资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监管部门应当责令保险公司改正,并可以对保险公司处以罚款。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查询资料的注意事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查询资料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应当向保险公司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应当说明查询资料的目的和用途。
应当遵守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险法九十二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查阅保险合同、保险单,查询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状况和投资状况等与其保险合同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为其提供方便。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查询资料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应当向保险公司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应当说明查询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应当遵守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