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个人社保续费要求
外地人在南京缴纳个人社保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费。以下为外地人在南京续费个人社保的具体要求:
缴费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外地人可以续费南京个人社保:
在南京无户籍、无工作单位;
持有有效的南京暂住证;
符合南京市相关社保缴费规定。
缴费方式
外地人在南京续费个人社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
南京社保自助终端办理;
通过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续费时间
外地人在南京个人社保缴费周期为1年。续费时间为缴费周期结束前1个月内,具体时间如下:
当年度1月至6月缴费的,需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续费;
当年度7月至12月缴费的,需在次年的6月30日前续费。
所需材料
外地人在南京续费个人社保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南京暂住证;
社保缴费凭证(如社保卡、缴费通知书等)。
缴费金额
外地人在南京续费个人社保的缴费金额按照南京市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由本人自主选择,但不得低于南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
失业保险:0.5%;
工伤保险:0%(自愿缴纳);
生育保险:0%(自愿缴纳)。
逾期缴费后果
外地人在南京续费个人社保逾期缴费会产生如下后果:
缴费时间延后,影响社保权益享受;
产生滞纳金,增加缴费成本;
情节严重者,可能被暂停或终止社保缴费资格。
提示
外地人在南京缴纳个人社保可享有相应的社保待遇,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缴纳。如有疑问,可咨询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