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转街道的社保,如何办理?
失业人员转街道社保,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将社保关系转移至街道社区居委会管理的一种社保转移方式。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转街道社保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失业证、社保卡、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提出转街道社保申请。
审核材料。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社保转移。社区居委会将申请人社保关系转移至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缴纳费用。申请人按规定缴纳街道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街道社保费用通常低于城镇职工社保费用。
享受待遇。申请人缴纳街道社保费用后,即可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和失业保险金等。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转街道社保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
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未参加其他社保。
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及时办理社保关系转移,避免社保断缴。
街道社保费用一般比城镇职工社保费用低,但社保待遇也相应较低。
街道社保缴费档次可按本人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但不能低于最低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