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转移到成都,最新流程解析
一、社保转移政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号),参保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转移条件
1. 已在北京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
2. 在成都稳定就业;
3. 户籍不限。
三、转移流程
**1. 申请转移**
参保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北京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费证明(由北京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
成都就业证明(由成都参保单位出具);
社保转移接续申请表。
**2. 审核转出**
北京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参保人员满足转移条件后,办理转出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单》。
**3. 转入接续**
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单》前往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接续手续。所需资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单》;
成都就业证明;
社保转移接续申请表。
**4. 转移成功**
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成功转移至成都。
**5. 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不受户籍限制,全国范围均可办理。
转移前务必确认个人社保账户无异常,无欠费或其他需结清的款项。
转移后,社保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将累积计算。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无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